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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邢台市关于开展高、中级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 作者:编辑 时间:2024/11/8 14:29:25
2024年度邢台市关于开展高、中级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的通知
按照省、市职称工作总体部署,现就我区高、中级职称申报推荐数量核定备案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
(一)申报人员范围
在我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政策规定的技能人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和新型职业农民,与我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我区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得本级职称后,累计年度考核次数达不到同级最低任职年限数的;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等的,在处分期或组织处理影响期内的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期间、刑事处罚期间,不得申报。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二)退休截止时间
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中小学、中专实行评聘结合政策,其退休年龄截止时间按2024年12月31日计算。
二、备案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
定于2024年6月17日至19日受理高、中级职称申报数量核准备案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要求
1.中小学、中专、技校正高级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中小学教师推荐数量暂不备案,2.自主评审单位申报推荐数量,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经区职 改办核准报市职改办备案。
三、备案所需材料
1.《河北省2024年度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汇总表》(表1)电子版;
2.《河北省2024年度高、中级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基层单位)》(表2、表3)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五份),须打印,手填、涂改均无效。备案表中涉及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的空格中,手填“同意”二字,负责人签字、日期须手填完整后加盖公章:
3.区直部门需提供聘用方案原件;
4.涉及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申报推荐数量的需提供:新冠肺炎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登记表的原件、复印件和相关佐证材料。涉及援疆、援藏等享受人才优惠政策的人员申报推荐数量的需提供派出文件等相关材料。并在申报数量备案表(基层单位)单位意见栏注明共拟推荐人数及专业、其中拟推荐享受优惠政策人数、享受优惠政策人员信息和对应人才优惠项目:
5.企业单位申报推荐备案另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企业参保证明1份,须盖公章。
四、业务咨询电话:18503117600
地址:泉北西大街1299号信都区人社局二层北侧小会议室
邢台市信都区职改办
2024年6月13日